1月21日,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兴龙同志在阅了青海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动态第一期《海南州工商局“四项举措”促进商标品牌发展》后作出重要批示,现将批示予以刊发,请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扎实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把商标工作不断推向新水平。
在“自觉服务中立地位”是工商重点工作之一,海南州促进商标品牌发展的四项举措就是具体行动。
陈 兴 龙
2012年1月21日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兴龙同志的重要批示,既是对海南州工商局商标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全省工商系统继续发挥工商职能,全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期望。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陈局长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局要求:
第一,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自觉将其摆在突出位置,按照省局党组今年品牌战略工作的具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配合、企业注册”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商标发展目标责任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不断做大做强商标“三大方阵”。
第二,搞好服务,不断提高企业运作商标水平。各地要制定具体服务措施,落实服务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注重服务实效;要强化对具有良好商标工作基础的县(区)和企业的服务力度,努力打造一批省级商标品牌示范县(区)和企业。要充分利用“3.15”、“4.26”等有利时机,通过商标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农牧区等活动,开展商标知识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商标意识。
第三,强化保护,努力营造良好的商标发展环境。要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研究建立和完善商标保护长效机制。要围绕企业商标保护诉求,认真组织开展重点保护和商标维权行动。
第四,强化督查,确保商标工作落实到位。要将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工作重要的考核内容,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赏罚分明的考核机制。要加强督查,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