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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玉璋局长对青海湖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重要指导性意见
发布时间: 2008-06-01

529,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鲍玉璋同志,在省局办公室、人教处等有关人员及青海湖景区工商分局负责同志的陪同下,驱车500多公里,深入到青海湖景区工商分局及青海湖工商所、泉吉工商所和青海湖二郎剑景区、鸟岛景区等地,亲切看望慰问基层一线的干部职工,实地调研指导青海湖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调研中,鲍玉璋同志对青海湖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四点重要指导性意见:

一、紧紧围绕“四个统一”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对青海湖景区实施“统一保护、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利用”的战略部署,是省委、省政府为促进青海湖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资源有序开发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四个统一”的工作大局,按照省工商局和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全力配合景区管理局相关部门,全面整治景区市场经营环境,规范经营秩序,坚决整治和纠正违反“四个统一”要求的各类经营行为,尤其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杜绝破坏青海湖生态环境和不符合旅游资源统一开发利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入青海湖景区开展经营活动,为“四个统一”战略的顺利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二、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青海湖景区每年要迎接数十万国内外游客,是青海省的重要窗口。做好青海湖景区的消费维权工作意义重大。首先,要在景区合适位置尤其是二郎剑景区、鸟岛景区等游客比较多的景点,设置工商维权服务的大型宣传提示牌,公示服务电话,承诺维权责任,让游客一进入景区即能感觉到工商维权服务就在身边,使广大游客在景区消费时充满安全感、放心感。其次,要在景区醒目位置设立工商维权服务岗。通过设立维权岗,对欺客宰客、尾随兜售等违法行为起到震撼作用,同时,快速受理解决消费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无论设计制作宣传提示牌,还是设立维权服务岗,都要紧密结合景区的总体规划和总体景观效果,突出特色,体现亮点,坚持给景区添彩添锦不添乱的原则,力求使宣传牌和维权岗成为景区的一处看点。第三,要建立环青海湖景区的快速反应机制。围绕二郎剑、鸟岛和沙岛三大主要景点,建立两所流动工商所,在旅游旺季对青海湖景区市场秩序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确保旅游旺季消费投诉的快速受理解决,确保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和查处。第四,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坚决打击在景区内揽客照相、尾随兜售、强买强卖、高价宰客等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损害景区良好形象的违法违章行为和不文明经营行为,努力塑造景区新形象。

三、规范和统一景区经营户的字号名称牌匾。要借鉴四川、云南等兄弟省市风景区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好的做法,本着统一规范,美观大方,体现特色,并与景区整体景观相协调的原则,认真调查研究景区经营户字号名称牌匾的统一规范问题,研究制定符合景区长远规划和发展要求的工作方案,并采取市场化运作、经营户自行承担费用和协调有关部门资助费用等多种途径,积极稳妥地推进方案的落实,以进一步美化景区经营环境,改善景区面貌,提升景区形象。

调研中,鲍玉璋局长还就全力抓好各项中心工作和景区工商所的设置及基础设施建设、分局机关和工商所的人员配备、景区分局干部食堂建设等问题作出了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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