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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工商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
发布时间: 2008-04-30
  如今在大学生中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找工作难,找一份稳定的工作难上加难”。的确,今天的大学生们已经失去了昔日就业的“快捷”,很大一部分都成了打工一族,这种状况“逼”得不少大学毕业生走上了自主创业的道路。

        自主创业尝尽人生百味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对已有工作不满意,或是难以找到满意的工作;而另一部分则是想通过自主创业闯出一番天地。

        3年前从沈阳化工学院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刘某,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了两年后,由于种种原因辞去了工作,走上了自主创业的道路,和朋友在北京开了一家电脑公司。他主要负责在环境较为熟悉的西宁跑业务,由于刚入商海缺少资金,面临的困难可想而知

    能力在创业中提高

    自主创业让走上社会不久的大学生感到了创业的不易,但同时又使得这些大学生得到了锻炼,提高了自身的能力,为今后的创业积累了一笔丰厚的财富

    青海民族学院毕业的郑某,因没能找到满意的工作,无奈之下选择了自主创业,做起了药材生意。刚开始的时候困难重重,几经磨炼,生意渐火,今年他有了私家车

     开电脑公司的刘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已经在西宁注册了办事处,在一幢写字楼上租了一间办公室,还雇了3名员工。他告诉记者,创业的历程很难,但从中收获的一定不会比付出的少。

         工商支持自主创业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多数毕业时间不长,还没有多少经商经验和资金。为了帮助这些大学生,促进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对于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高校毕业生进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需要向登记机关出具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个人身份证,以及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高校毕业生凭注有“高校毕业生”字样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交上述规定的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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