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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引导农民群众正确选择化肥,3月下旬至4月中旬,省工商局会同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全省各地农资市场销售的主要化肥质量进行了抽检。 检查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先后对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南州、海北州、海西州等地17个县(区、市)87户农资经营主体经销的35个批次的化肥进行了质量抽检。经检验,其中33个批次的化肥为合格产品,2个批次化肥为不合格产品。针对市场上还存在不合格化肥的实际,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农资质量监测力度,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清除出市场。要把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农资作为定向监测的重点,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农民群众理性选择农资。对经营者已经销售的伪劣农资或已流向市场的,要全力追回;农民群众已经使用的,要尽快告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伪劣农资给农民群众造成的损失。要认真实施不合格农资下架、退市制度,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清除出市场,确保农资商品质量安全。
(省工商局市场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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