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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工商局以“三创新”提高个体工商户验照效率
发布时间: 2008-04-29

海东地区工商局创新验照方法,提高验照效率。截至目前,完成个体工商户验照16419户,占应验照个体工商户的100%。

一、创新验照提示方式。各县工商局按照地区工商局要求,将个体工商户验照应提交的材料、要求,以及法律后果等内容进行归纳,统一制作了验照提示书,    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电视台、手机短信、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布个体验照通知,将验照时限、内容及工作要求进行了宣传和公示。同时,对季节性经营的个体户特别是冬季停业的茶园,通过发送手机信息通知其进行验照,方便了经营者。验照期间,全区共办板报86期,发送信息1467条,电话通知897次。

二、创新验照办理模式。一是集中验照。各县局把一月份作为验照工作月,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全力以赴开展验照工作。乐都县局抽调局机关干部20多人,协助工商所进行验照;民和县局将机关车辆调派给工商所作为验照车辆。二是划片验照。各工商所以所为单位负责辖区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采取分段、划片、流动等多种形式进行验照。对县城及乡(镇)街道个体户相对集中的地区进行集中验照。三是预约上门验照。对农村边远山区的个体经营户采取主动预约,提前通知个体经营户验照的时间、地点,上门进行验照,提高了验照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创新验照审批形式。一是当场审批。由工商所市场巡查员受理验照资料并进行初审,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当场进行审批。二是延期审批。在验照过程中,逐项审查其《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发现有违法违章行为的,待立案查处后再通过验照;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须提交有效的许可证(或批文)原件和复印件,凡是有照无证的或许可证过期的,均责令先补办相关前置审批手续后再进行验照;继续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拒不提交又不及时补办的,暂缓通过验照。验照期间,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的行为 69 起,责令补办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的367 户,对不提交《婚育证明》暂缓通过验照的3户,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43户。

(省局个体处、海东地区工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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