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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 2008-04-11

1、 哪些人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答: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是: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依法经核准登记后为个体工商户。 
  
  2、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哪些行业? 
    答: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个人或者家庭还可以经营营利性的文化教育、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以及各种技术培训等项业务。 
  
  3、个体工商户是否就是个人经营? 
    答: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有带三五个学徒。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对个体工商户履行哪些管理职责? 
    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对个体工商户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进行审核、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二)依照法律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城乡市场秩序;
(三)对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工作给予指导;
(四)国家授予的其他管理权限。 
  
  5、如何申请个体工商业登记? 
    答: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才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者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如申请经营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还应当经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6、个体工商户应当登记的主要项目有哪些? 
    答:个体工商户应当登记的主要项目如下: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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