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依法或根据授权查处走私、贩私和骗买、骗卖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可办大要案件;制定或参与制度的关公平交易的法规、规章、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本系统查处市场交易张经济违法案件的工作;承担下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案件的复议及会同法制部门指导应诉工作;会同局办公室做好办案经费和罚没上交款及罚没物资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本系统办案装备和管理工作,承担省“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