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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付款需谨慎 警防不良装修公司卷钱财
发布时间: 2008-04-30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3.15消费警示:

  近来,一些家装公司付款前乱夸海口,付款后则成了“大爷”,磨洋工、瞎装修,甚至“人间蒸发”的投诉日益增多,而等到消保委工作人员与被投诉家装公司联系时,发现有的家装公司已人去楼空。

  2005年10月,南平陈先生委托好运来装饰工程工程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采取半包工包料方式装修一套新房,工程造价48000元。合同签约后,陈先生即支付了大部分装修款,而装修公司花了两个月时间才安装了水电、做了泥水。事后陈先生多次找公司理论,奔波在南平分公司和福州总公司之间,最后竟是剩下18000元装修款和好运来公司“人间蒸发”了。

  从2004年下半年以来,福州先后有多家装修公司人间蒸发,有广州译榜、北京庄典、深圳欧陆风等。值得注意的是,家装公司频频出逃,与行业内的一些积弊也有关系。一些家装公司并没有自己的施工队伍,承揽业务后,就将工程转包出去,形成复杂的三角债关系。每失踪一家家装公司,被骗的不仅有业主的装修款,还有该公司员工工资、施工队押金、供应商材料款和工人工钱等。另外,家装公司要求业主在装修之初就要上交占装修费大部分的首期款,而业主对此几乎没有任何监控手段,客观上方便了家装公司的人间蒸发。

  所以,在此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家装付款需谨慎,警防不良装修公司卷钱财。应选择诚信的家装公司和合理付款方式,按照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决不可提前支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12315投诉。若有可能可请银行充当家装工程中间收款人的角色。即业主方按合同付款时,不是直接交给装修方,而是存入银行专户;工程完工验收后,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由银行将款项提给装修方。这样一来,业主方不必担心付钱后工程没着落、质量没保障;装修方也不用担心业主方无理拖欠工程款;而银行方则可按事先约定将装修款存入期间的利息作为佣金,一举三得。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王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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