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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领域消费必须明明白白
发布时间: 2008-04-30

近年来,我国电信事业发展极为迅速,但消费者在电信消费方面也面临着资费纠纷、服务质量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对1999年全国投诉情况的统计,电信投诉位列当年全国消费投诉热点第八位,消费者对电信业的投诉达25456件,较上一年度增加了27%,消费者要求增强电信收费透明度、提高电信服务质量的呼声越来越高。
当前,消费者在电信领域消费中面临的总是主要是:
1、通话计费缺乏透明度,拨打市话不给明细帐单,有的长话虽给打印帐单,但话费与实际不符,时常出现空号计费现象,消费者未拨完号、受话方未摘机时电脑也计费。重庆一位女士反映她在相隔不到9分钟时间内打了两个长途电话,但交费处的话费清单却显示出她在这段时间中打了近9个小时的长途电话,与电信局交涉多次仍未解决问题。
2、窗口单位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高,对消费者反映或查询的问题常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有的敷衍塞责,有的干脆不予告之,所承诺的安装电话和维修电话时限不能兑现。上海宝山区一手机用户每月按期付清手机费,却被长信局误认为“欠费”,几经交涉,将付款证明邮寄甚至亲自送交长信局,反被强行停机警个月,还接到“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律师信;而长信局在事实证明出错以后,仍拒绝对这位用户作出赔偿。
3、不合理收费现象依然存在,比如国家明令禁止的代维费,有的地方仍在强行收取,并变着法的收取诸如话单、直拨费、界区费等不合理费用,公用电话也还有不按国家规定收费的现象。
4、电话、手机被盗打现象严重,被无故停机的情况时有发生。
5、有的地方电信部门与保险公司联合办起了电话防盗保险业务,强制用户交纳防盗保险金,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97年3月初,江苏某市消协接到连收到多位消费者的投诉,反映某保险公司与邮电局达成协议,强制收取手机用户保险费,每户全年收保费360元,既没有征求用户同意,也没有协议。
6、信息台管理仍较混乱,采用各种手段拖延通话时间现象严重,每月的最高收费限额并未给消费者带来实惠。
7、手机销售中存在问题较多,成为投诉的一大热点。首先是售假问题,手机套餐中配送的耳机、充电器和电池中假冒伪劣现象严重。北京的消费者崔先生于去年8月份在西直门某通讯商店花了350元钱买的手机电池,在充电时,将新买的手机烧出一个大洞,后被检测出是假电池。其次,商家的促销广告中也存在欺诈行为,诱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受骗上当。此外,手机选号费也不合理,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甚至出现比手机价格还高的所谓“吉祥号”费。
总的来说,我国电信消费领域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收费透明度不高、服务质量差、盗打严重、利用垄断地位强行搭售商品等问题,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鉴于上述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郑重呼吁:
1、作为消费者,应进一眇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多掌握一些现代电信知识,充分享有知情权,提高维权能力;同时要积极跟上消费者的时代步伐,把握消费的主动权,做一名智慧和理性的消费者。
2、作为电信部门,应努力提高窗口人员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各种话费明细单特别是市话明细单应按月交付到消费者手中,给消费者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3、作为各种通讯工具的经销商,要强化法制意识,既要反对各类不正当竞争,抵制广告欺诈等各类不正当促销手段;同时要严禁各类搭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树立经销企业的良好信誉,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任。
4、呼吁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健全和完善,期盼能早日出台细化计费时间单位、实行单向收费等降低资费价格的系列政策,使电信资费更为合理,从而增强曜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我国电信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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