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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请按[示范文本]签约
发布时间: 2008-04-30

现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住房消费渐成热点。但是,当前商品房质量参差不齐,不少住宅质量低劣,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不少安全健康上的直接危害和经济上的损失。
    因此,商品房质量已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据统计,全国消费者有关商品房纠纷方面的投诉已连续4年成为热点。所投诉的问题包括:面积“缺斤短两”、价格不公、交房拖延、不平等格式合同、承诺失信、广告误导、乱收费等表象问题、而且逐步向住房结构安全质量和功能质量深化。尤其是浙江省义乌市商品房质量问题在媒体上曝光后,去年住房质量方面的投诉比上一年上升了50%。
    北京市丰台区恒富中街有两栋楼,由于建筑商私改设计,偷工减料,基础未按设计配比投料,也未夯实,雨后地区出现18个大洞并呈现现不均匀下沉,导致楼承重墙、天花板、地板等处发生贯通性纵横交错开裂。消费者面对安危,心急如焚。从1997年开始,入住的200多户、上千名消费者就此楼的质量问题上访300余次,上书998封。
    南京葛某夫妇花35.1 万元购买了一套133.08平方米的住宅。拿到新房15天后,就出现了墙体开裂等问题。经杳实,该工程所用的钢材、水泥、红砖大多没有合格证明。经省建筑工程质检中心鉴定:建筑墙体砌筑砂浆强度低于设计强度;底层砖实际强度低于设计强度……作出了“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未达到设计要求”结论。
    湖南湘潭30多户消费者反映所购房屋已整体裂缝,生命受到威胁。在重庆市公开审理“虹桥”案时,一位自称来自辽宁盘锦的男士向记者诉说,他的家乡也有一个豆腐渣“工程。他希望记者们也能去看看那些没法住人的“豆腐渣”工程。他希望记者们也能去看看那些没法住人的“豆腐渣”楼。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总结在商品房买卖中的教训,大部分因为情况不明、缺乏经验、轻信承诺或广告、草率签约而致。因此,在购商品房行为中,签约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范商品房购销行为,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并要求各地采取有交措施,积极推行。
    《商品房观销合同示范文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交商品房购销活动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以及商品房建设、购销的特点做了充分的反映。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房请一定要按“示范文本”签约。
按“示范文本”签约,有利于当事的消费者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因合同中缺款少项和因当事双方意思表达不清楚、不确切而出现不公平和违约条款;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对商品房购销行为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减少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在新的“合同法”尚未正式实施之前,作为消费者,依据“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无疑是个很好的方法。
    我们也提醒消费者,购房置产是大宗消费,如果您对房屋建筑这门学问不甚了解,最好尽可能请一个内行当参谋,在“示范文本”的选择条款上要字斟句酌。同时,购房一定要货比三家、质比三家、价比三家,慎重抉择!真正签一个公平公正合约。
    注:“示范文本”可随时向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并缴纳一定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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