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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 2008-04-30
 

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

近年来,省局坚持以责任制为抓手,狠抓任务分解、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推进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鲍玉璋任组长、纪检组长芦端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加强对系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二是搞好任务分解。省局每年都按照省委、省政府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对工商系统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奖惩措施与各州、地、市局“一把手”分别签定《目标责任书》。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查,严格责任考核,对年度责任制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

二、狠抓“四个到位”,推进工商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为全面推进工商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国家工商总局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部署要求,省局制定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和《2007年前工作重点》,从六个方面提出了42项具体任务。同时,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狠抓“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具体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各级工商机关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带队伍、抓主业、强服务的重要保证,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坚持长远目标与当前任务相结合、继承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检查考核,全省工商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三、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各级工商机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干部的同时,突出权力观教育、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党纪条规教育,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大力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活动载体把思想教育作为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一是健全教育工作机制。各级局党组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人事教育、机关党委、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教育工作机制,形成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大格局”。二是认真开展廉政谈话教育。坚持上级纪委主要负责人与下级机关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认真落实干部任职谈话和每年对工商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教育谈话的规定;坚持对有违纪苗头问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做到了时常提醒,勤打招呼,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努力使工商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三是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各级局把学习《党章》和反腐倡廉制度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增强了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政勤政意识。是大力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各级工商机关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市场、进家庭”活动为载体,运用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书画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把廉政教育寓于文化活动之中,在系统内外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文化氛围。

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源头治理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了干部队伍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

一是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在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落实的同时,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严格实行干部调整、调离、选拔任用实行先审计后离任制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二是不断完善工商干部依法行政制度。积极推进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督查制》、《扣留封存没收物品管理办法》、《农资市场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行政处罚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落实省局《违规违纪处理八项规定》和《行政问责制度》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有力地规范了执法行为。三是健全完善工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大额资金分配使用、“收支两条线”管理、物品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等制度规定,促进了工商机关内部财务管理的制度化和公开、透明。

五、强化监督监察措施,促进干部队伍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

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确保了政令畅通,促进了廉政高效。一是认真开展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基础上,今年,按照省纪委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部署和要求,在全省系统368名党员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同时,各级工商局把效能监察作为经常性工作,加强监察督导,提高了工作效率,优化了服务环境。二是加强对“窗口”部门和基层执法工作的督查各级局以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为重点,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工商干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政勤政、制度落实、所容所貌、仪表形象进行监察,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纠正和处理,有力促进了工商干部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省局党组、驻局纪检组高度重视信访举报问题,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注重效果,依法查办违纪违规案件。 2004年以来,全省系统给予党纪处分2人;行政处分10人;组织处理32人,教育了干部,严肃了党纪政纪。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商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进一步提高

省局党组把“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作为工商队伍建设目标,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强政风建设,加大纠风力度,强化服务措施,群众对工商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一是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机制。今年,省局在开展行风调研的基础上,成立了“廉政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纠风工作重点,完善行风建设措施,建立了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办事公开、执法公开,采取各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并在全省系统的所有办事窗口和基层工商所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三是进一步改进服务措施。整合内部办事机构,简化办事程序。在各级工商局普遍实行了“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四是不断完善外部监督。近几年,各级工商局通过开展“万户企业评工商”活动、征求监管服务对象意见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收到了较好效果。今年,省局在全系统推行了基层执法人员面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把监督权交给了群众。五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履行“维权”职责,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群众的诉求。2005年以来,每年都由省局领导带领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热线”直播,现场解答和处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省纪委派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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